
科學證明,吸煙有害健康,尤其是在室內公共場所、工作場所吸煙,不但危害自身健康,而且嚴重危及他人,污染公共環境,煙草危害已經成為當今世界最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。2011年3月,全國人大通過了我國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》,綱要中明確提出,在“十二五”期間的五年中,要“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”。2013年12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》。這些禁煙規定的出臺,是我國履行《煙草控制框架公約》的重大進展。為響應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要求,減少煙草危害,創造良好的黨政機關環境衛生,我們發出如下倡議:
一、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公共場所禁煙的重要意義,模范遵守公共場所禁煙規定,帶頭不在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吸煙,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,自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,自覺維護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形象。
二、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要成為“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”的義務宣講員和推行相關法規的志愿者,主動、耐心地勸阻違反法規的吸煙者,推動文明風尚的形成。
三、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。公務活動承辦單位不得提供煙草制品,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、不敬煙、不勸煙、不送煙。要嚴格監督管理,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。
四、各級黨政機關要積極開展創建無煙機關、無煙單位活動,做到單位有禁煙制度,有兼職勸阻吸煙人員,禁煙場所有明顯禁煙標識,不擺放煙灰缸等煙具,營造爭創無煙環境的良好氛圍。
五、要廣泛動員各方力量,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禁煙控煙宣傳教育活動,主動學習和傳播吸煙危害健康知識,提高防控煙草危害的意識和能力,在全社會形成禁煙控煙的良好氛圍。
六、拒絕煙草廣告、促銷和贊助行為,所有黨政機關內部禁止銷售或提供煙草制品,無煙草廣告。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。
控煙是世界的潮流,不在機關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吸煙,不僅是一項社會公德,更是現代文明的體現。讓我們攜起手來,共同行動起來,從自己做起,從現在做起,追求文明、健康、和諧的生活方式,拒絕煙草煙霧危害,珍愛生命!為創造清新、舒適的無煙機關環境作出應有的貢獻。
東安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
2014年9月24日
責編:東安
來源:縣文明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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